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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建坤诉被告艾宗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2-06-27 16:28:54


禹州市人民法院

 

艾宗旭:

本院受理原告王建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1081民初25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 年 六 月 二十七 日

 

 

 

承办庭室:禹州市人民法院磨街法庭  

联系电话:185*****、158185*****

 

责任编辑:s    

文章出处:禹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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