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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7万执行标的,助企纾困!

发布时间:2022-07-14 09:50:41


    7月4日上午,禹州市某实业公司将一面写有“铁面柔情解民忧,剑胆琴心舒企困”的锦旗送到禹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李艳红局长手中,以感谢法院在案件执行中秉公执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因借款合同纠纷,经法院调解,禹州某电气公司约定在规定期限内向原告方清偿借款600多万元及利息。因该电气公司未按照调解协议偿还,原告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禹州市法院依法查封、评估、拍卖了被执行人禹州某电气公司位于禹州东产业集聚区的土地及房产。经过司法拍卖,买受人禹州市某实业公司以9772420元的最高价竟拍到上述查封财产。

    拍卖成交后,案外人又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经禹州法院及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驳回案外人的执行异议。为依法维护买受人权益,禹州法院执行局干警做了大量工作,李艳红局长更是多次带领执行干警实地查看现场,与案外人及实际占有人(租赁户)进行沟通,释法明理。但案外人及实际占有人均以各种托词拒不腾退。

    为维护法律尊严,禹州市人民法院作出腾房公告及通知,告知实际占有人员及租赁户,限其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搬迁出位于禹州市东产业集聚区土地及房屋。到期拒不搬迁出上述房屋的,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追究相关妨碍执行的法律责任。眼看法院要动真格,该厂房内实际占有人员及租赁户感受到执行压力,主动与买受人禹州某实业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及租赁协议。

    5月22日,禹州某实业公司向法院反馈,已经顺利接收了拍卖到的财产。该起案件的顺利执结,不仅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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