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富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上门立案。
立案庭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获知,年近七旬的赵老太受伤严重,已花费20余万元医疗费,因肇事方不配合保险公司办理手续,导致保险公司垫付了部分医疗费款项后不再继续垫付,现已欠付医院8万余元。
因赵老太卧病在床无法到法院办理立案登记,干警带上材料以及电脑来到医院,认真倾听赵老太讲述,向其释明可以申请先予执行,详细介绍了诉讼流程。仔细询问和查看相关证据材料后,干警立即着手为赵老太办理立案手续,并帮助其书写民事起诉状及先予执行申请书,成功为赵老太现场办理了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