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花石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被告当场履行债务,高效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禹州某超市于2019年2月17日从禹州市某酒业商行进购古井贡酒V6产品共计11件,货款总额5280元。酒业商行经多次上门及电话催要,所欠货款被告屡次拖延,为要回货款,该酒业商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花石法庭刘长印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核实案件事情经过,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调解。经过法官和调解员的充分释法明理,7月28日,被告当场清偿债务,案结事了。
此案件自立案到债务清偿,历时9天,在较短的时间内有效化解了双方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