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2日下午3时许,禹州市人民法院顺店法庭庭长郭晓玉法官就带领法庭工作人员前往辖区内顺店镇某村村部,在特邀调解员、村干部、村民代表等见证下,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在诉前化解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
不久前,纠纷一方顺店镇某村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焦急地来到法庭,表示对方王某租赁该村1000余亩土地种植迷迭香,拖欠土地承包款50万元至今未付,希望法庭可以帮助村里尽快拿到承包款,给村民一个交代。
了解该村诉求和基本案情后,顺店法庭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由于村里迟迟没有收到土地承包款,村民意见也较大,不时有村民来到法庭,希望法庭帮助村里尽快拿到承包款,为村民主持公道。
经多方努力,双方达成和解意向。为巩固调解成效,解决矛盾纠纷,庭长郭晓玉决定与特邀调解员一同前往该村,在村干部、村民代表等见证下,力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终双方一致同意,王某共需支付村委会土地承包款42万余元,并给王某3个多月筹集资金的时间。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顺店法庭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加强诉源治理,努力使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减少当事人诉累,以优质高效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