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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法庭:大学生遇诉讼,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2-08-27 09:24:21


    近期,方山法庭受理两起涉大学生相关案件。其中一起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王某是一名社会人员,被告李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因被告与他人合伙做生意,被告李某借原告资金入股,约定两个月返还借款,后投资失败,血本无归,无力偿还原告,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方山法庭受理此案后,法官孙志博基于大学生的前途和未来考虑,及时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又通过和被告李某父母释法明理,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被告父母支付原告借款,案结事了。

    在另外一起维权纠纷案件中,原告小虎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小虎通过兼职平台与被告大明取得联系,原告小虎为被告大明在校内宣传招聘暑假工去江浙地区电子厂务工,双方约定,小虎每为大明招一名暑假工,大明给予小虎800元提成。在小虎招募若干暑假工后,被告大明迟迟未向原告小虎支付提成劳务费,小虎无奈之下,将大明诉至法院。方山法庭受理案件后,调解员通过与被告多次沟通,耐心调解,最终被告大明深感愧疚,作为一名成年人,不应该拖欠学生的劳务费用,当庭支付1600元劳务费并向原告小虎表示道歉。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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