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院针对执行工作中长期存在的财产查控不高效、联合惩戒不落地、节点沟通不充分等顽瘴痼疾,借助数字化改革之东风,锚定小切口、高集成、大应用目标,合力构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场景应用,运用数字化手段切实解决当事人的“急难愁盼”,更快更好地将胜诉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凝聚多方合力,部门协作常态化。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整合多方资源和力量。我院积极争取党委领导支持,由党委政法委牵头各相关协同部门共同出台《协助执行查控机制协作纪要》《关于对职业放贷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规范性文件,明晰各自职能定位、职责权属,凝聚执行工作最大向心力。在失信联合惩戒应用平台上,我们对申请和实施责任主体开放相应权限,将不同部门办理的“多件事”整合为同一平台办理的“一件事”,一人一账户、一事一权限,实现全过程留痕、全流程追溯。
压实主体责任,任务分解精细化。各协同部门要将任务落实落地,才能确保失信联合惩戒见实见效。我院针对综合治理全协同、联合惩戒全落地、信息节点全沟通三项目标任务,细化拆解信息共享、联合惩戒两项子任务,案件推送、预警联动、协助控制等六项三级子任务及十六项四级子任务,逐项指定牵头部门和协同部门,逐条明确查询事项和惩戒事项,实现公安、发改、财政、教育、文旅等八个协同部门,协助执行查控、高消费限制等十六项高频协助事项的“一网通办”。此外,我们制定响应率、反馈率等八项评价指标,将协同部门配合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充分发挥“指挥棒”的激励与倒逼效果。
打破数据壁垒,业务流转高效化。实现信息共享是提高失信联合惩戒效率的关键一步。我院依托浙江法院智慧执行2.0系统、衢州综合治理执行难协作应用、浙政钉等平台,形成人民法院与协同部门之间“需求—申请—协作—反馈”的事项闭环流转模式。在具体操作中,我院通过智慧执行2.0系统向协同部门发送协助执行函并附带失信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协同部门则通过浙政钉“掌上政务平台”中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协助应用”接收相关材料,结合身份信息,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对失信被执行人食宿、旅游、出行、活动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预警、响应、联动,并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实现联合惩戒精准落地。
强化结果导向,场景应用多样化。联合惩戒涉及多个部门,相关应用必须多跨场景突破部门限制,才能提高惩戒效果。我院运用“网格+执行”子场景模块,在失信被执行人主要居住生活圈的“共享法庭”等数字平台上对其进行失信曝光,督促自动履行;加强与通讯运营商合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定制专属失信彩铃,强化舆论攻势;推动多方信用信息共享,将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嵌入行政审批平台,实现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各领域的信用惩戒,真正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