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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执行工作“擦亮”营商环境法治底色

发布时间:2022-09-07 10:01:02


    访谈对象: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王家星

    《执行周刊》:今年8月,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稳进提质的十八条措施》,其中多条举措涉及到执行工作。您能为我们介绍一下吗?

    王家星:“十八条举措”提出,要惩失信树诚信“切实解决执行难”。用足用好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各类强制措施,严厉打击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等各类“拒执”犯罪。组织开展“春·甘霖”“夏·飓风”等专项执行行动,不断提升执行强制力和威慑性。进一步擦亮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创新名片,畅通共享渠道,拓展激励场景、丰富激励举措,统筹推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十八条举措”还要求全面加大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护力度,比如依法审慎运用“硬查封”,积极运用“活查封”,减少涉诉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执行周刊》:2021年11月,宁波成功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自动履行机制就是其中的点睛之笔。能否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王家星:自动履行机制包括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旨在将问题解决在“执行前”,推动补齐自动履行短板。一方面,打好法院内部“组合拳”,通过强化法官全程督促提醒、创新智能督促手段等方式提高自动履行率;另一方面,则是打出金融“红利牌”,通过与本地金融机构展开合作,为主动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企业或个人提供金融信贷便利。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重在将问题化解在“执行中”,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意愿,可以正当事由向执行法院申请信用修复,经法院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可暂停对其适用信用惩戒,方便被执行人尽快复工复产,也有利于申请执行人债权的实现,更有助于引领诚信风尚。

    《执行周刊》:如何理解在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要做到力度、尺度和温度的统一?

    王家星:保持执行力度是执行强制性的应有之义,也是树立司法权威的必由之路,善意文明执行不代表削弱执行力度,这是基本前提。准确把握执行尺度,这就要求在执行工作中要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降低对被执行人的不利影响,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积极传递司法温度,这是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目标与衡量标准,尤其是在助企纾困的背景之下,更要主动服务、精准施策,让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共同感受到宁波法院的执行效率与司法温度。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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