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禹州市人民法院扎实推进诉调对接试点工作,积极探索诉调对接机制,采用“三步走”工作法指导诉调对接工作。
一是立案时,对于适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社会法庭调解的婚姻纠纷、“三养”纠纷、继承纠纷、宅基地纠纷、土地分配款等纠纷,经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诉调对接中心将案件委托设在各乡镇办和各行业协会的诉调对接工作站、诉调工作室和其他非诉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二是调解过程中,针对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纠纷主体的不同利益追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社会法官、当事人亲属等不同阶层人员参与到调解工作中,形成了行政、司法、民间等各种力量共同发力,劝导、协商、调解等各种手段多管齐下的矛盾化解新局面。
三是对一个月内没有调解成功的纠纷,经审查后依法转入诉讼程序进行调解或判决,从而实现了委托调解、委派调解、移转案件、判决执行的诉调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