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豫1081民破2号
本院于2020年11月6日裁定受理禹州市兴华煤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为禹州市兴华煤业有限公司管理人。2022年8月26日,本院作出(2020)豫1081民破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禹州市兴华煤业有限公司破产。2022年9月6日本院作出(2020)豫1081民破2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认可《禹州市兴华煤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2022年9月7日,破产管理人以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为由,申请本院先行终结本案破产清算程序,同时保留管理人继续履行职责。本院认为,禹州市兴华煤业有限公司已依法宣告破产,且管理人制定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本院裁定认可,为了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可以先行终结本案破产清算程序,同时保留管理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待相关破产事项处理完毕后再予以撤销。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9月9日作出(2020)豫1081民破2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禹州市兴华煤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