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冀晓东诉被告齐文菲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
发布时间:2022-09-12 16:08:42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2)豫1081民初2299号
齐文菲:
本院受理原告冀晓东诉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081民初229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驳回原告冀晓东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院印]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s
文章出处:禹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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