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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坚持“双轮”驱动 创新执行机制

发布时间:2022-09-20 10:01:51


    近年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以“模块管理、节点管控、流水线作业”执行机制为轴,坚持繁简分流改革和智慧执行“双轮”驱动,探索建立以“规范、集约、高效、阳光”为重点的执行权运行新机制,执行效率、执行规范化水平、执行公信力均得到有效提升。

    创新机制激发活力 案件执行更加高效

    2018年11月,登封市人民法院按照“一性两化”工作要求,依托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工作采取内外联动、“模块管理、节点管控、流水线作业”执行机制,将执行工作从立案到结案分为18个模块进行管理。

    模块运转集约高效。新机制把整个执行过程比作一条生产线,每个模块就好比是生产线上一个一个的车间,执行案件在18个车间里流水线式运转,根据案件不同情况,依次运转到最后一个车间,即可实现结案。其中,专业模块保证流水作业,主要包括事务集约、案款管理、终本管理等8个模块,针对执行过程中每一个流程进行完善、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模块保证顺畅运行,包括日常事务管理、委托事项办理、查控财产的管理和逾期处置跟踪督办、绩效考核等6个模块,制定规矩,规范管理。外挂模块保证沟通及时,包括立案审查及分流、司法拘留、协助强制腾迁、结案审批4个模块,确保在不同时期沟通顺畅,及时发挥联动力量。每个模块工作内容明确单一,执行干警可以熟练操作。

    节点管控全面透明。每个模块明确任务和人员职责后,再将流程时间节点镶嵌到执行管理的每个环节,有法定期限的按照法定期限办理,没有法定期限的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办理时限,就短不就长,最大限度缩短执行案件平均用时。为强化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的公开,2019年9月,登封法院研发上线了执行流程节点短信推送系统,每个节点同步嵌入短信提醒,每流转一步同步自动推送短信至申请执行人,告知案件实时进展,让当事人全程了解案件进展。

    监督预警同步精准。执行指挥中心专门设置监督预警模块,充分发挥指挥中心的调度、督导作用,确保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对执行进行全流程同步跟踪监管问效。例如,前端事务集约模块在查控时,已对查控资产全部进行了登记,立案后临近30天时,如果实施团队没有主动向评估模块提交资产评估所需材料,监督模块就会向实施团队发出预警,要求其尽快提交材料、开始评估,同理,其他模块也都有相应的提醒和监督。

    外联内合凝心聚力。积极推进案件执行全程联动机制,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与公安局建立协作联动机制,与不动产中心建立点对点查控机制,与车管所建立机动车辆网络查控机制,协助法院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打造联动合力,着力破解“查人找物”难题。同时,强化法院内部分工协作,立案庭负责执行立案、审管办负责审核结案、法官员额团队负责执行异议案件审理、法警队协助司法拘留及强制腾迁等辅助性工作,促进执行工作的顺利衔接和高效运转。

    楚某某与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2021年8月13日经登封法院调解,李某某同意分期偿还楚某某1.55万元,因李某某未按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楚某某向登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调查,李某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近日,执行干警追踪到李某某在郑州某大厦的一家拍卖行工作,为了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经分析研判后,调用司法警察警力保障本次执行。到达目的地后,执行干警示明身份并告知其应尽的法定义务。李某某最初不为所动,坚称自己没有钱。但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下,李某某意识到如果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其微信、支付宝、银行等账户均会被冻结,并会被限制高消费以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严重后果。最终,李某某将案款全部交清。

    案款管理精细规范。案款管理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是执行模式管理的重要模块之一,也是整个执行工作流水线的关键点。2019年初,登封法院决定开展执行案款管理机制改革,严把监管、审批、发放“三道关”,并迅速启用“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系统,确保案款的精细化管理。对案款的发放进度,实行一天一督导,每周一通报,对发放进度不理想的案件,由执行团队长包案处理,真正做到应发尽发。

    2019年至今,该院共发放执行案款16.56亿元,已连续三年多保持案款发放“双零”(超30天未发放案款为零和超30天案款提存为零)记录,以实际行动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利”兑现成“真金白银”。

    繁简分流深入推进 司法效能更有活力

    在“模块管理、节点管控、流水线作业”执行机制基础上,登封法院围绕团队专业化、繁简分流和辅助事务集约化等内容,进一步优化机制、整合资源,全面推行繁简分流、事务集约的执行权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司法效率效能。

    执行团队专业化。组建以员额法官为中心、团队长为主导的速执团队、简执团队、普执团队和特执团队,同时建立事务集约团队,事务集约团队由指挥中心负责实施。其中速执团队主要办理足额划拨等案件,简执团队办理标的额10万元以下的简易执行案件,普执团队办理标的额10万元以上的普通案件,特执团队办理重大疑难案件,事务集约团队统一办理各项执行辅助事务。

    繁简分流规范化。该院根据案件财产变现的难易、事务性工作的多少等因素,评估案件能否迅速处理完毕,将案件分为速执案件、简易案件、普通案件和特殊案件四种繁简类型,并流转到相匹配的执行团队。执行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动态调整速执团队的结案类型和工作内容,以动态平衡加速案件执结。建立完善以操作规程为核心的执行行为规范体系,细化执行程序中各类人员职责权限,完善各类程序节点和执行行为的规范化、标准化流程,确保执行程序有章可循,约束执行失范行为。

    辅助事务信息化。推进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加强不同系统平台间的深度融合,实现简单案件、疑难复杂案件自动识别,网上办理。执行指挥中心对执行案件进行类型化处理,充分发挥对团队化办案的支持、保障作用,实现“简案快执,难案精执”。在立案庭设立执行立案窗口和执行初次接待窗口,执行初次接待窗口紧邻执行立案窗口,方便申请人在立案时进行初次接待笔录制作,并随案移送。设立“卷宗管理中心”,负责电子卷宗材料同步审查和纸质材料的收取整理、扫描上传、命名编目、同步归档等工作,全面实现电子卷宗规范化随案同步生成。

    人工智能深度应用 执行查控更加便捷

    登封法院借助人工智能推动“查控车间”的再提高,将“查控车间”打造成“无人车间”“智能车间”,深度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实现更全、更快、更及时、更节省人工的查控操作。王某军申请执行王某战一案,2022年8月9日立案执行,当8月18日执行法官通知王某军来领执行款时,王某军一脸惊喜,他没想到这么短时间,钱就执行回来了。惊喜的是当事人省力省时的是执行员。登封法院启用的“智慧查控执行员”系统,通过24小时不停摆、360度无遗漏全方位查控,被执行人的一笔钱进账不到10分钟账户即被冻结。该案进入查控系统仅3天就查摆并冻结到被执行人案涉执行标的额16万元,案件顺利执结。

    自动查控不漏项,省人工。在登封法院,执行员只需一键输入,设定查控任务,系统将全天候不间断开展工作,实现自动批量查询、自动冻结资金、解除冻结等工作,并自动收集反馈结果。将执行员从单一、机械的查控工作中解脱出来,节省了大量人工精力,有力地推动执行辅助事务集约化。

    自动操作不打烊,省时间。该系统可以代替人工“7×24”小时持续不间断工作,夜间也能做到自动切换界面、完成各个环节的操作,为执行案件的办理节约大量的时间。以2021年数据为例,登封法院18个执行团队共受理6022起案件,使用该系统后每个案件在查控环节可以节省68分钟,每个执行团队全年可以节省400多小时。同时,减少各环节因为人工审核、人工转发造成的延迟,大幅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

    自动流转可追溯,全覆盖。系统全流程留痕、可溯,最大限度降低人工操作对网络查控的干预,确保操作的规范性、标准化。通过大数据智能监测,对每一个承办人、每一个案件实时动态画像。通过大数据分析,实时对执行办案中的各类信息进行整合、归集、分析,智能形成数据分析报告,为提质增效提供科学依据。

    改革成效逐步显现 执行质效更加优良

    自新的执行机制运行以来,在案件数逐步增长、干警加班量递减的情况下,登封法院实现了“两升一降”即办案效率提升、执行质效提升、涉执信访下降,执行局先后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办案效率提升。今年一季度,该院执行收案2274件,对比2018年同期增长9.8%;首次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63.48天,对比2018年同期减少了96.82天;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24.95天,对比2018年同期减少98.13天。

    执行质效提升。今年一季度,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为95.91%,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为13.75%,对比2018年同期上升了15.28%。其中,首次执行案件执结率、执行完毕率、结案平均用时等多项指标在全省排名靠前。

    涉执信访量明显下降。登封法院完善日常接访机制,设立信访专干,每个工作日安排执行团队长、信访专干与执行员共同在执行局接访,做到来访必接访、接访必处理,不能当即处理的,通过局务会研究解决,及时化解涉执矛盾。对信访老案,建立台账并逐案成立专案小组,因案施策,积极稳控化解,做到不漏一案,不漏一人。建立追溯问责机制,存在过错的计入绩效考核分值。近年来,该院执行赴京信访案件数连年下降,一大批信访积案被有效化解,今年以来,执行赴京信访案件数为零。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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