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绍兴市两级法院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打造“枫桥式共享法庭”,将“枫桥经验”所蕴含的理念、思路转化为不断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奋力推进“两个先行”贡献法院力量。
党建统领:从“局部”到“全域”,打造基层治理共同体
“自从有了‘共享法庭’后,我们村干部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就有了更多的保障。”兼任了村“共享法庭”庭务主任的绍兴市越城区坡塘村党委书记罗国海在说起这两年工作时不禁感慨道:“从昔日的‘后进村’变成现在的‘标杆村’‘网红村’,离不开我们与法庭党支部开展党建共建工作。”
罗国海是浙江省“担当作为好支书”、省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又是绍兴市人大代表,他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加强基层治理工作,更是把“共享法庭”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支点。2021年10月30日,越城区人民法院鉴湖人民法庭与坡塘村党委签订党建“契约化”共建协议,共同列出需求、资源、共建“三张清单”,将“共享法庭”建设、矛盾纠纷联调、普法宣传、志愿服务等列入共建协议,通过“谈约、签约、亮约、履约、评约”,形成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服务双向、互学互进”的党建新格局。
由此,坡塘村“共享法庭”开启了“一线一室一法庭”的特色治理模式,通过积极开展民生议事堂等活动,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古村落文化遗址保护、旅游村庄建设等提供法律支持,有效协助处理村内大小事务1300余起,助力坡塘村入选越城区首批浙江省未来乡村建设试点名单。
“坡塘村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生动展现了‘共享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绘就的新‘枫’景。‘枫桥经验’之所以充满生机和活力,最根本就在于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作为‘枫桥经验’的发源地,我们紧紧坚持党建统领,把‘共享法庭’打造成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新格局的‘桥头堡’。”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海涛说。
2021年以来,绍兴市两级法院坚持在党委牵头协调下推进“共享法庭”建设,绍兴市“两办”第一时间制定下发实施意见;2022年6月,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全市“共享法庭”建设情况;2022年8月,全市召开诉源治理暨“共享法庭”建设推进会;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共享法庭”建设情况,把党委领导的优势转化为推进“共享法庭”建设的强大合力和实际成果,使绍兴“共享法庭”建设不断从“盆景”点缀走向“枫景”满园。
“现在,在绍兴市本级和6个区、县(市)都成立了由党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协调小组,实行常态化、实体化专班运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并已将‘共享法庭’建设纳入2022年度区县考核,进一步细化量化‘做什么’‘谁来做’‘怎么做’‘怎样才算做好’。全市102个镇街、2047个村社投入使用,基本形成了广泛覆盖、协同高效的‘共享法庭’布局和运行体系。”绍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杜旭亮介绍。绍兴全市还依托市场监管、妇联、劳动仲裁院、律协、商会、建设局等部门设立各类特设“共享法庭”112个,党委领导、法院主推、部门协同、基层共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使“共享法庭”真正成为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基层治理共同体。
法治护航:从“末端”到“前端”,打造多元解纷主阵地
“我年纪大了,不懂怎么打官司,这点辛苦钱现在都还没拿到,你们可要帮帮我啊!”接到来自上虞区丰惠镇西郊村马大爷的求助,丰惠法律服务所服务站“共享法庭”庭务主任刘栋炯立马回应道:“你放心,现在我们法律服务所有‘共享法庭’服务站,不用担心去不了法庭,我们可以帮助你打官司。”
马大爷今年77岁,曾在一家农业发展公司做花木杂工,由于公司至今未支付劳动报酬,他便拿着欠据,来到了丰惠法律服务所服务站“共享法庭”寻求帮助。了解完情况,刘栋炯当即与上虞区人民法院丰惠人民法庭进行连线,帮助马大爷通过“共享法庭”线上提交诉讼材料并完成网上立案。开庭当日,马大爷在刘栋炯的帮助下参加了“云上法庭”线上审理,诉求全部获得支持。
庭审结束后,马大爷感慨地说道:“我现在终于知道什么是‘共享法庭’,什么是线上开庭了!虽然用老年手机,但有了‘共享法庭’,我们老年人也能享受高科技了,隔着屏幕就能得到判决结果,太方便了!”
同样的故事,也在嵊州市金庭镇社会矛盾纠纷综合预防中心发生。“老梁,前几天受伤的小刘恢复得怎么样?施工现场还顺利吗?”社会矛盾纠纷综合预防中心的小杨正与设立在金甬铁路施工现场的“共享法庭”的庭务主任连线,细心地询问案件近况。
原来,小刘在施工中不慎摔伤了腿,因与施工单位协商不成,小刘便通过“共享法庭”寻求帮助,最终获得了赔偿。纠纷顺利化解后,“共享法庭”还将纠纷档案发送至社会矛盾纠纷综合预防中心,由中心进行梳理、总结并回访。
据了解,项目化“共享法庭”与社会矛盾纠纷综合预防中心于2021年同时揭牌,针对金甬铁路嵊州段重点建设工程工期长、纠纷多等现实情况,已梳理易发矛盾纠纷类别8种、成因11项。今年以来,已处理工伤赔偿等案件220余件,到位金额约300万元,调解成功率达100%,并于春节前夕敦促企业为20多名农民工结清工资70余万元。
除了充分融合矛调中心、法律服务所在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优势,绍兴市两级法院还以“枫桥式共享法庭”争创活动为抓手,联合公安、司法、市场监督管理、妇联、劳动仲裁、律协等部门,逐步形成以庭务主任为中心,联系法官、民警、调解员、律师、妇女干部为主体,各种特色解纷力量为补充的“‘1+5+N’枫桥式共享法庭”基层解纷新模式。
为推动更多要素在“共享法庭”集聚,绍兴中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委联合共建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并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域全覆盖;入驻人大代表联络站,借助人大代表解纷优势发挥“1+1>2”的作用;建立“线上法官+线下公证员”模式,以非诉方式解决各类金融纠纷;设立房地产业行业协会服务站“共享法庭”,探索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一件事改革;开展“‘共享法庭’+执行”专项行动,推进“共享法庭”百案悬赏、千案督促、千人曝光、万人普法系列活动……
截至今年7月,绍兴全市“共享法庭”共指导调解各类纠纷9569件次,开展网上立案、在线诉讼、协助执行等13106件次,化解纠纷7918件,使“共享法庭”成为“能用”“管用”“好用”的多元解纷主阵地。
数智赋能:从“线下”到“线上”,打造便民服务新窗口
“之前物业维修不及时,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近日,在诸暨市东盛社区下辖的某小区里,业主因不满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几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决定求助“共享法庭”。为避免矛盾激化,庭务主任立即通过“共享法庭”1.0版平台在线预约了专业法官指导调解。
最终,在法官的释法说理下,物业公司表示愿意就相关问题签订补充协议,积极履行好合约中的服务条款,小区业委会决定续聘原物业公司。“法官说的法律要点很实用,有了家门口的‘共享法庭’,隔着屏幕就能解决纠纷,真的很方便!”业主们对处理结果纷纷表示满意。
“一条热线管诉求,一键调解化纠纷。”作为浙江省首批“共享法庭”示范点的东盛社区“共享法庭”,一直在积极打造“服务优享”平台,不久前顺利试点运行“共享法庭”1.0版平台。该平台搭载了网上立案、网上调解、在线诉讼、失信曝光等多种功能,辖区居民在庭务主任的指导下,足不出户即可参与诉讼活动,享受优质司法服务。
在全程参与全省“共享法庭”1.0版平台研发的基础上,诸暨市人民法院以枫桥人民法庭为试点,开发数智“枫”景诉源治理应用,对接“浙里兴村(治社)共富”应用和“基层四平台”,实现“事项一口准入、风险一屏预警、治理一网运行”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闭环和事项协同处置智能化。
“共享法庭”作为数字化改革背景下的一项重大机制创新,依托“一屏一线”是“共享法庭”的鲜明特性,它不仅仅是纠纷化解的重要前哨,同时也是满足群众多元法治需求的便捷驿站。
走进柯桥区非遗保护中心站“共享法庭”,电子屏上正滚动播放着知识产权普法“云课堂”。这块小小的屏幕里,承载着满满的法律知识。
非遗保护中心站“共享法庭”成立于2022年4月26日,当天,柯桥区人民法院还在柯桥古镇非遗馆里设立了知产普法基地。非遗保护中心站“共享法庭”由法院与文旅局共同打造,是整个柯桥古镇内民商事纠纷的“调处地”,也是整个柯桥区知识产权的“普法地”,还是为非遗传承人提供法律服务的“直达地”。
正是这些线上“小法庭”发挥着便民“大作用”,让“百案百庭百讲”强基普法活动在绍兴深入人心。观摩庭审、典型案例推送、普法讲座等形式多样的线上活动,通过“共享法庭”普法E课堂这一平台,源源不断地为辖区居民提供“点单式”精准普法服务,共计组织普法宣传3051场近10万人次,开展调解培训488场2万余人次,真正让“共享法庭”成为服务老百姓家门口的“贴心人”。
“‘共享法庭’地处服务群众、解决纠纷、基层治理的第一线、最前沿。我们将借助‘共享法庭’,推动更多法治要素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让群众更加直观感受到法治就在身边,更加深切体会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姚海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