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旨在推动人民法院在执法办案、司法诉讼、矛盾化解、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中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以党建为引领,全力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推动党建和法庭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有效提升法庭队伍素质、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对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能调尽调,快审快结,减少当事人诉累,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切的“烦心事”“揪心事”“伤心事”,维护一方和谐稳定。
开展“无讼乡村”创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民权法院以政治建设为抓手,始终把民心作为最大的政治。为了有效解决人案矛盾问题,减少社会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逆向思维,兼收并蓄,多点发力,制订方案、研究措施、建章立制,有力有序推动“无讼乡村”创建工作,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努力改变诉讼案件持续增多局面。同时,推动“无讼乡村”创建融入全县平安建设范围,形成党委领导、法院牵头、司法行政、信访部门和基层自治组织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织密筑牢村民委员会、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坚持司法诉讼作为社会矛盾纠纷解决的“最后一道防线”,使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在小,进一步夯实了社会和谐稳定的思想基础、法治基础和社会基础。
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守正创新践行“枫桥经验”
民权法院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延伸法院多元化解职能,既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又躬身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民权法院开通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快捷高效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绿色通道”,当场立案,直接进入审理调解阶段。
民权法院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动力,不断拓宽延伸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每个法庭都设置了涉民生案件绿色快速通道,对涉民生案件实行快立、快调、快审、快结,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真正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中。
群众打官司不容易,也许一辈子就打这一次官司。但对法官来说,既要维护法律尊严、彰显公平正义,又要处理好每一起案件,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民权法院牢固树立强基导向,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不断提高办案质效,规范司法行为,通过巡回开庭、电话调处、上门服务等方式,为辖区居民提供全方位、多角度服务,有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
(作者单位: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