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付建伟诉禹州市鑫拓实业有限公司、王晓东、靳许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2-11-17 10:45:45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禹州市鑫拓实业有限公司、王晓东、靳许可:
本院受理原告付建伟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豫1081民初55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公告单位:禹州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耿法官
联系电话:0374-8351086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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