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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韶磐诉武洋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1 17:17:55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武洋洋:

    本院受理原告闫韶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1081民初7009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禹州市人民法院鸿畅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联系电话:189*****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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