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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家礼的法律文化内涵

发布时间:2023-02-23 16:00:50


    中国古人十分重视“修身”“齐家”与“治国”的有机联系,所谓“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家风家教的建设既要道之以德,也应齐之以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风家教是一个家庭最宝贵的财富,是留给子孙后代最好的遗产。要推动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激励子孙后代增强家国情怀,努力成长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之才。”因此,挖掘冠礼、婚礼、丧礼、祭礼四种礼仪背后所体现的家庭教育思想和优秀传统文化内核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古人礼仪繁琐,今人难以承继,然“礼,时为大”,礼义之精华可借鉴。

    冠礼:成人树德

    《礼记·冠义》有云:“成人之者,将责成人礼焉也。”《周易》蒙卦的象辞曰:“君子以果行育德。”冠礼是古代成人之礼,包括男子的冠礼和女子的笄礼两种,代表未成年人经由此礼仪树育德行,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据《左传》记载,春秋时期的蔡景公和许灵公行了冠礼才能作为将领作战,鲁襄公因有事未在鲁国,就近于卫成公庙中借用钟磬才正式行冠礼,可见春秋时期的人对冠礼的重视。古人冠礼在宗庙举行,冠前需先通过占筮确定日期和加冠的宾客。加冠之礼要进行三次,从缁布冠、皮弁到爵弁一次比一次尊贵,每加一次礼,受冠者便要向加冠者敬一次酒,这被称为“冠醮”。正是通过这种郑重、繁琐的仪式给予了成人礼参与人以仪式感,并将家庭共同体中的差序格局意识给予受冠者。在古人看来,冠礼是众礼之首,“将责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之礼行焉”,其礼不可不重。冠礼对古人树立德行的影响是终身的,冠对古人有重要意义,君子不可随意脱掉冠,也不能随意戴不符合自己身份的冠。郑国的公子臧“好聚鹬冠”,导致郑伯使盗贼“杀之于陈、宋之间”;而孔子的弟子子路在战场之中也要结好自己的冠缨,防止冠的脱落。

    可见,行冠礼并非一个简单的授冠仪式,而是通过外在的冠培养人内在的自敬、自重的独立人格。

    婚礼:合好继后

    古人娶妻,以昏时为期限,所以婚礼称为昏礼。“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周易》以乾、坤二卦为上经之首,咸、恒二卦为下经之首。正如孔颖达所说:“乾坤是造化之本,夫妇实人伦之原。”古代女子也并非完全无择偶权,例如据《左传》记载,郑国徐吾犯的妹妹容貌美丽,公孙楚和公孙黑两人都想要聘为妻子,子产就直接让徐氏自己挑选。公孙黑打扮华丽而入,布陈贽币而出;公孙楚穿军服而入,跳上战车而出。徐氏认为,公孙黑虽然外表出众,但公孙楚才是大丈夫,于是嫁给了公孙楚。在古代,天子、诸侯也必须亲迎新娘,周文王就曾在渭水之滨迎接他的妻子大姒。古代婚礼要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大程序,其中的不少规则延续至今。

    国家也会帮助家庭举办婚礼,据《周礼》记载,有官员称为媒氏,监督男性三十岁娶妻,女性二十岁嫁人,于每年阴气阳气交合之月——仲春之月令男女自会成婚。这是因为夫妇关系是人伦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婚姻和合既是个人和家族兴旺的保证,也是国家稳定的前提。

    丧礼:思哀慎终

    《论语》有云:“丧思哀。”曾子说过:“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丧礼本不是给死去的人做的,而是为了团结、教育活着的人。古代丧礼名目繁多,据钱玄《三礼通论》考释,主要包括临终、始死、小敛、大敛、成服、入葬、葬后七大步骤。列举几个影响至今的丧事礼仪:一是古人死前要从燕寝移居正寝,正所谓“寿终正寝”;二是要分别在死后第二天天明和第三天天明举行小敛和大敛仪式,要给死者穿寿衣;三是古人穿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不同形制的丧服,对应不同的丧期,对亲疏关系不等的亲人使用;四是好友亲戚要吊丧、赠送财货器物。以上几大礼节,历经千年沧桑,形式或有变化,内涵却延续至今。古代的丧制与法律秩序紧密联系在一起,魏晋时提出了“准五服以制罪”的法律原则,规定亲属相犯与普通人犯罪不同,据五等丧服所规定的亲等来定罪量刑以维护家庭伦理秩序。就刑事犯罪而言,尊长侵犯卑幼则定罪较轻;卑幼侵犯尊长则定罪较重。民事犯罪则服制愈重,处刑愈轻,服制愈轻,处刑愈重。丧礼与丧服制度,本于人伦差序格局,既是对死去之人的追思,也规范着生者关系的变动,以此促进家庭的和谐。

    祭礼:思敬追远

    《论语》说:“祭思敬。”祭祀的种类繁多,就祭祀的对象来分类的话有天神、地祇、人鬼之礼,在此主要讨论对祖先的祭礼。人死为鬼,入庙为神,这是古人对死后归宿的基本观念。今天被视为迷信的东西,也反映了人们的良善愿望和对祖先的情感寄托。古人为了将祖先具象化,会设尸主代死去的亲人受祭。郑玄认为:“孝子之祭,不见亲之形象,心无所系,立尸而主意焉。”古人会在族人中选择品德、体貌方面优异的人为尸主,代替祖先接受后人的祭祀。《孟子》一书中有:“‘弟为尸,则谁敬?’彼将曰:‘敬弟。’”的记载。可见,成为尸主之人,不论其现实中的尊卑身份如何,在祭祀时都视为祖先本人。古人祭祀,称为吉礼,所以事神致福。古人将人的伦理准则主要分为“孝”和“忠”两种,在今人看来,一是家庭准则,二是社会准则。今天虽然没有古代意义的忠孝礼节,但依然需要两大准则的运行。长者为了子孙树立伦理意识和规范意识,必须遵循絜矩之道,通过祭祀对祖先的尊敬,发挥示范作用,培养自己和族人对秩序的虔敬,才能形成“外则顺于君长,内则以孝于亲”的良好家风。

    中国有服章之美谓之华,礼仪之大故称夏。但礼有礼仪、礼义之别。正如《郊特牲》所说:“礼之所尊,尊其义也。”古代的礼仪繁多,现代人难以一一遵守,但师法先人的礼义和智慧,吸取传统礼仪文明中的良法美意,仍有惠于今。家庭秩序是国家秩序的基础。家风建设的真谛,就是让每个家庭成员做好自己的分内之事,以良好的家庭秩序促成个人品德的完善,以个人品德的完善去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秩序的不断完善。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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