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青原诉被告朱丽丽离婚纠纷一案判决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3 16:47:06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朱丽丽:
本院受理原告杨青原诉被告朱丽丽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豫1081民初5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禹州市人民法院鸿畅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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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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