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军诉宁建贡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2 10:08:29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告
宁建贡:
本院受理原告刘红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5月29日上午9时在禹州市人民法院范坡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二三 年 四 月 十一 日
责任编辑:刘少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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