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尹安民诉许昌三德合食品有限公司、尹国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6 16:44:21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豫1081民初3399号
许昌三德合食品有限公司、尹国领:
本院受理原告尹安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止,并定于2023年6月21日10时00分整在本院磨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院印]
二〇二三年五月六日
附记:承办庭室:禹州市人民法院磨街法庭
联系电话:198*****、198198*****
责任编辑:方圆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
豫公网安备 41108102000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