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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刘国欣诉杨新焕离婚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9 16:08:03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杨新焕:

    本院受理原告刘国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豫1081民初593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你们离婚,财产依法分割。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9月26日9时30分在本院花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八月九日

    承办法院: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花石法庭   刘长印

    联系电话:137*****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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