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公告

原告李振伟诉刘培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3-09-27 16:49:39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刘培阳:

本院受理原告李振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豫1081民初681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你偿还借款20万元及利息。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13日9时30分在本院花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承办法院: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花石法庭   刘长印

联系电话:137*****

责任编辑:方圆    


关闭窗口

您是第 3404907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