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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禹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王占松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3-10-09 17:41:26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李金龙、秦晓丽、王二建、李秀云:

本院受理原告禹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王占松、孙玉霞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豫1081民初717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27日上午10时在本院三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特此公告

                     

  ○二三年十月九日

 

承办法院及承办法官:禹州市人民法院  民二庭  赵法官

联系电话:0374-8351068

 

责任编辑: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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