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贺战军诉被告徐付志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7 15:43:14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徐付志:
本院受理原告贺战军诉被告徐付志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4日上午9时在鸿畅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七日
承办庭室:禹州市人民法院鸿畅法庭
联系电话:198*****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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