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袁丽娟诉董银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3-10-19 14:52:18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豫1081民初7606号
董银涛:
本院受理原告袁丽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止,并定于2023年12月4日11时00分整在本院磨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院印]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九日
附记:承办庭室:禹州市人民法院磨街法庭
联系电话:198*****、198198*****
责任编辑: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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