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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法院公告

原告申会午诉张辉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3-10-19 14:53:10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豫1081民初7604号

张辉峰:

本院受理原告申会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止,并定于2023年12月4日9时00分整在本院磨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院印]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九日

附记:承办庭室:禹州市人民法院磨街法庭

联系电话:198*****、198198*****

 

责任编辑: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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