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军雨诉被告楚军其、第三人代国周、禹州市壮壮奶牛养殖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
发布时间:2023-12-22 17:53:13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代国周、禹州市壮壮奶牛养殖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军雨诉被告楚军其、第三人代国周、禹州市壮壮奶牛养殖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因被告楚军其不服本院(2023)豫1081民初5128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联系电话:0374-8351085
责任编辑:方圆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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