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法庭:多重调解,让彩礼归于礼
古城法庭 禹州法院 2024-03-28 10:17 河南
3月25日,禹州市人民法院古城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彩礼返还引发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并促使当事人当场履行,实现了案结事了。
案件经过
2022年原告连某与被告张某经朋友介绍相识,自由恋爱。后双方按照习俗举行订婚仪式,连某向张某的母亲给付彩礼66000元以及订婚戒指一个、手机一部,双方恋爱期间互有转账。后双方因感情问题出现隔阂终止恋爱关系,原告向被告索要彩礼未果,提起诉讼。
古城法庭在接到案件后,在诉前调解阶段及时通知当事人前来调解,听取原、被告双方意见后,由于被告母亲情绪激动,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庭审现场
案件来到诉讼阶段,李钊庭长在查阅卷宗后发现案件涉及金额不大,原、被告双方年纪不大,调解有利于双方今后的生活。开庭前,耐心做了双方的工作,但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李钊庭长想到通过庭审让双方敞开心扉,或许能够达到调解的目的,于是案件在2月28日开庭,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母亲声泪俱下地说了自己女儿的委屈,双方已交往很长时间,希望法庭能够考虑被告的具体情况。通过调解,原告愿意做出让步,但被告母亲仍旧不满意,双方不欢而散。
耐心调解
想到两个初入社会的年轻人以及他们各自的家庭,李钊庭长在庭审结束后通过电话的方式多次做原、被告双方的工作,最终在3月25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一次性结清彩礼金。
法官寄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彩礼本意为缔结婚姻,是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婚姻目的不能实现或婚姻关系解除,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年轻人要树立正确的婚嫁观念,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