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凡人小事 | 火龙法庭:公平公正定分止争,68万货款当庭清结!

发布时间:2024-04-12 08:58:38


    3月19日,火龙法庭经过努力调解,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起纠纷调解结案,既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同时也优化了营商环境,充分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因生意起纠纷

    原告赵某起诉张某等人及某电机制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公司是专门组装生产电机的企业。赵某与被告公司之间长期存在业务往来,赵某根据该公司的要求,提供不同规格和型号的定子、转子等零部件,被告收到货物后,对赵某供货的规格、类型、数量及货款进行确认。

    截至2023年11月28日,经赵某核对账目,被告公司累计欠原告80余万元货款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不予支付,导致本案诉讼。

    法庭调解

    今年1月,火龙法庭受理此案件后,马会娟庭长及时查阅卷宗,与原、被告及时沟通,了解事情原委。被告方辩称,不支付货款事出有因,主要是原告提供的零部件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其生产销售的电机不合格,被大量退货,损失严重。

    马庭长将原被告双方组织到法庭进行背靠背调解,并与双方一道共同去到被告公司进行实地调查。从早上到晚上8点,由于双方对货款实际价值和不合格货物的处理存在较大分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调解失败。

    随后,原告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本案依法变更了审理程序,在对原告提起的财产保全申请进行审核后,火龙法庭安排干警第一时间对几名被告的相关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并确定了开庭审理时间。

    本案财产保全成功后,被告方表示愿意让步再次调解的意愿,恳请法院能够解封公司的银行账户。不放过调解的机会,马会娟决定开庭前再次组织双方调解。

    在开庭当天,马会娟精准把握事情的来龙去脉,找准矛盾产生的症结所在,充分阐释法理和情理,原、被告当事人终于清楚明白自己在这件事情中存在什么样的过错,并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当庭清结

    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并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均同意支付货款68万元。案件以调解结案,被告公司当庭清结。赵某拿到了相应的货款,被告公司账户解封正常经营。一场矛盾较大的纠纷顺利化解,原、被告双方对火龙法庭公平公正定分止争,尽职尽责为民解忧的作风表示高度认可。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3369703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