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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法院完善诉调对接服务网络

  发布时间:2012-11-13 14:36:51


 

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试点工作中,禹州市人民法院以完善矛盾化解新机制为载体,充分发挥各调解主体的优势,在立案前、诉讼中、执行时,全程、集约、有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禹州法院被确定为试点后,即向禹州市委市政府写出了专题报告,提出在全市构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的建议,得到了肯定和支持。

禹州市专门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的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将诉讼与非诉讼相对接的大调解工作机制纳入全市平安建设考核体系,迅即全面推开,各职能部门纷纷响应。对此,禹州市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

强化组织领导。诉调对接是一项“牵一发动全身”的大格局,各调解组织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协调,才能实现有序运作。该法院坚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调动各调解组织的积极性,化散为聚,建立健全组织引领、法院主导、各方参与“三位一体”的调解格局,形成行政、司法、行业、民间等各种力量共同发力,劝导、协商、调解等各种手段多管齐下的矛盾化解新局面。

转变思想观念。对接先要结对。诉调对接工作能否顺利开展首要的是转变认识,打破部门、行业下的“小圈圈”,建立互动、共享的大调解格局,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组织调解充分联动,拧成一条绳,变“一家事”为“大家事”,实现站位全局、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整体利益。如今,这一观念已成为各调解组织的共识。

搭建物质载体。禹州市委市政府拨付了专项资金,在禹州法院立案信访大厅、交警大队交通事故中心、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大厅等部门联合建立了诉调对接工作站,并根据调解质效,每月对特邀调解员予以补助和奖励。

严格量化考核。在市委政法委的组织下,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共同商讨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难题,并通报全市诉调对接工作进展情况;制定了奖惩考评制度,强力引导调解组织参与其中,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积极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每月考评结果纳入年终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大大提高了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各乡镇办参与诉调对接工作的责任心。

 

责任编辑:孙伟博    

文章出处:禹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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