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对于受到处理的党组织中的人员,应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4-07-07 11:33:28
问:对于受到处理的党组织中的人员,应如何处理?
答:对于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内容来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方圆
文章出处:河南党员教育服务网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
豫公网安备 41108102000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