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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高富帅”,骗了她们十几万……

  发布时间:2024-07-30 09:59:11


    以为自己在网上交友平台认识了一个“学历高、工资高,有房子”的男朋友,结果钱财被骗。近日,禹州市人民法院对该起诈骗案一审宣判。

    基本案情

    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9月,被害人朱某在某网络社交软件上与吴某相识。吴某通过虚构个人学历为上海某大学、在中铁十一局工作等方式骗取朱某信任。朱某认为吴某个人条件与自己相当,便与其确立恋爱关系。从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吴某多次编造谎言向朱某要钱,包括但不限于给工人发工资、借高利贷被起诉、卖古董等多种理由,持续骗取朱某共计人民币61000元。

    另经查,吴某还骗取另一女子70000余元。2016年,吴某与被害人陈某在某网络社交软件与吴某相识。2022年2月至2022年9月期间,吴某编造自己做心脏手术、租店面缺少资金、母亲病重等理由骗取陈某钱财。并采取冒充自己父亲身份添加陈某微信,以谎称吴某因为陈某生病等理由,给陈某施加心理压力,以谎称家里有拆迁款等理由骗取陈某信任,持续骗取陈某共计人民币70000余元。

    2023年10月3日,吴某主动到禹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庭审中,吴某对检方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判决

    禹州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个人真实情况、虚构个人学历及工作单位,编造多种理由,使二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骗取二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综合考虑吴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判决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责令吴某退赔被害人朱某人民币61000元、退赔被害人陈某人民币70000元。

    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网络真假难辨,网上交友要谨慎,网恋更要保持头脑清醒。在没有确定对方真实身份前,勿轻信对方任何说辞发生资金往来,发现疑似骗局可及时报警求助。

责任编辑:方圆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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