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庭长,感谢您帮我们化解了十几年的矛盾纠纷,这几面锦旗也表达不了我们全家对您的感激之情。”
7月23日上午,王女士专程赶到禹州法院,将三面锦旗送给了禹州法院民一庭庭长张惠君、副庭长王战伟等人手中。
这是一起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案件,冀某与邻居安某闹了十几年的别扭。原告冀某与被告安某系禹州城北某路上下楼邻居,原告冀某门面房在一层,被告安某住宅房屋在二层,双方当事人因一、二楼衔接处的使用问题矛盾尖锐,原告冀某多次诉至本院。
起初,被告在临街的一、二楼衔接处悬挂牌匾,导致一楼门面出租使用无法悬挂牌匾,原告认为该位置应由原告使用。本院作出判决后,被告安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许昌中院维持一审判决。后来,被告安某对其房屋进行了维修,将与原告门面房相邻的二楼窗户向下延伸,原告认为被告私自改建窗户对原告的居住安全造成威胁,再次诉至本院。
张惠君接到该案后,详细地把握案件的来龙去脉以及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点,多次进行实地勘验,联络当地社区进行调解。案件审理过程中几经调解均无果,张惠君仍然不气馁,依然本着一心为民的情怀,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反复释法明理。
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将一楼门面房以20余万元价格转让给被告安某,安某当庭支付了转让款,并约定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至此,双方再无争执。
一场持久的邻里纠纷,以双方都满意的调解结束。为向每一名努力办理其案件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原告特向民一庭庭长张惠君、副庭长王战伟、书记员董帆送上写有“办案真中”、“办案真轩”、“靠谱”三幅锦旗,用最质朴的语言表达了最真实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