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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禹州市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市委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9-30 17:33:50


    按照许昌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1日至5月7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禹州市人民法院开展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6月6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向禹州市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6月6日至9月6日,进行了三个月的集中整改。

    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河南省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许昌市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禹州市人民法院党组切实把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切实以整改实效体现对党的忠诚,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群众不满意不收兵,以巡察整改的高质量完成促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院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抓好督促检查。紧盯时间节点,明确工作责任,全方位多角度开展督导工作。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汇总工作进展,按时间节点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并定期向党组书记汇报。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整改进度慢、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力、成效不明显等问题,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强化成果运用。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从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监管等方面探索研究解决思路和有效路径,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巡察组反馈意见落到实处,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长效。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政治建设方面

    1.巡察整改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制定下发《中共禹州市人民法院党组2024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对政治学习培训、“五星党支部”创建、党纪学习教育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②院机关党委对去年依据工作业绩考评结果,择优评选出三个支部颁发优秀党支部奖牌。③在全院半年总结会议上对上半年党建工作进行汇报、总结,对下半年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④严格按照《禹州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开展本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均由党组成员领学,领学人员提前认真学习领学篇目,每名参会人员做学习记录,按要求现场交流发言。

    2.政治建设不够过硬。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印发《中共禹州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意见》,建立完善“第一议题”交流研讨工作机制,党组成员轮流领学,全体党组成员紧扣主题进行交流研讨,最后由党组书记总结讲话。②印发《禹州市人民法院2024年全院干警政治轮训实施方案》,对包括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党员干警轮训、支部书记、优秀党员轮训做出安排。③组织支部书记、优秀党员等共50人到延安干部学院开展“强党性,提能力”专题培训。④制定《2024年禹州市人民法院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重点工作安排》,公布了禹州市人民法院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以全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为牵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

    3.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严格执行立案一次性告知,在诉讼服务大厅放置流程展板、服务指南、智能云柜等便民设施,配置诉讼引导员一名,对法院业务流程、法律知识等给来院当事人帮助、引导。②修订《禹州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健全完善诉前调解激励机制,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从业务素质高的退休法官中选任调解员,扩充我院调解队伍,增强调解力量。③制定《禹州法院执行局繁简分流分案规则》(试行),将买卖合同案件分流至快执团队执行,明确执行案件流程节点时限和责任人,买卖合同执行案件结案用时不断缩短,现该指标排名位居许昌市前列。④严格落实《关于立案容缺受理机制的规定(试行)》,立案窗口提供立案容缺受理业务清单;制作《手机立案指南》,帮助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不断健全完善司法文书送达企业告知承诺制,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与我院共享市场主体登记地址信息。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而不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经党组会研究已修改《禹州市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强调了党组与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分工,明确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个人述职报告事项。增加了院党组每季度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研判1次,每半年听取1次专题汇报的内容。②对官方网站内容进行全面梳理,更新各个板块内容,设置“党纪学习教育”专栏、“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栏。③党组书记对全体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出明确要求,要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性,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监督和评议。

    (二)队伍建设方面

    1.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制定了《中共禹州市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4年任务安排》,明确任务和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②6月4日,院长对我院全体部门负责人开展了一次集体廉政谈话,随后各部门负责人对分管部门干警开展一次廉政谈话。6月29日,院长对我院2024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岗前廉政谈话,把好入职第一关。③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和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违纪案件所暴露出的内部监督机制方面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建立审判管理部门与督察部门联动督查工作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审判管理部门监管职能和督察部门监督职能,以更健全的制度机制确保司法权力公正高效廉洁运行。

    2.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作为,及时配备酒精测试仪等工作用品,坚持对法院干警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情况开展日常监督。借助市纪委信访窗口、在法院西院大门口和值班室门口公布市纪委信访举报电话和派驻组办公电话,及时接收群众举报线索。②内部督察部门开展11次日常督察,对于审务督察发现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要求相关人员当场整改到位,不能立行立改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③成立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与专业会计师事务所一同对全院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情况进行了财产清查。

    (三)法治建设方面

    1.有案不立、有诉不理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针对不受理、不立案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案件建立台账,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对调解失败超期未转立案问题突出的承办人进行了提醒谈话。②建立定期学习制度。每周组织一次集中的立案业务知识学习,学习内容包括立案法律法规、立案登记制、立案容缺机制、上级法院认定投诉有理的典型案例等,并运用到立案工作中。③对不立案投诉,当天联系当事人,符合立案条件的,立即立案,并反馈处理结果,有效地防止了不立案投诉的发生。

    2.审判质效不优。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制定《刑事裁判文书送达操作规程》,并制作送达台账,组织刑庭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②对发回案件进行统一自评及评查,并召开专题审委会研讨发回原因,承办人和评查人均参加审委会接受质询,并针对性改进下一步工作。③对于超12个月的案件和超300天以上未结案件,审管办跟进督办,及时向承办人发出审判管理督办函,督促尽快结案。④修订《禹州市人民法院关于上诉案件移转的若干规定》,对超过20日的上诉案件,主管院长签字后方可移转中院。⑤组织学习《河南省人民法院诉讼费退费及追缴实施细则(试行)》,确保诉讼费退费按照文件规定应退尽退,应收尽收。

    3.执行问题依然突出。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调整执行局内部分工,优化团队组成,明确结案时限和结案标准,集中优势力量办理小标的案件,精准实现快慢分道。②制定《禹州法院执行局立即办工作细则(试行第二版)》,坚持每天安排1名执行干警和2名辅警接听“立即办”工作热线,拘传、拘留被执行人,扣押车辆,切实解决群众拘留难、扣车难等执行难问题。③制定《禹州法院执行局节点管理细则(试行)》,明确执行案件各节点时限和责任人,卷宗管理专员每周在工作群中通报节点超期情况,切实加强节点监管,节点超期现象得到有效遏制。④制定新版《终本案件结案审批表》,要求结案时填写查控财产等情况,在结案时终本专员按照审批表事项逐案审核,避免违规终本情况发生。⑤制定《禹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案款办理节点规范化操作指引(试行)》,明确承办人、审批人等各案款支付节点时长,目前因法定原因延期未发放案款的均已经审批,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关注,待法定事由消除后及时处置。

    4.正风肃纪重点问题依然突出。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人事部门退休人员进行提醒、签署从业承诺书,并将退休情况告知司法行政部门。②编发了第二季度“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填报通报,将“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依据,并切实运用。③制定《关于建立审判管理部门与督察部门联动督查工作机制的意见》,对涉及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的重点案件和涉及超期移转问题的案件进行了核查,按规定开展了“一案双查”。

    (四)弘扬英模精神,激励担当作为方面

    1.英模选树宣传力度不大。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树立优秀青年干警事迹,在“学习强国”《许昌日报》等进行刊发。②在政治轮训方案中增加英模学习教育内容,对院内文化长廊英模板块更新。③召开英模学习教育大会,认真学习宣传政法队伍英模先进事迹。

    2.以警为本、从优待警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针对不实举报向干警进行澄清,召开澄清正名通报会,公开澄清正名、消除影响。②加强对惩治诬告陷害、推进澄清正名相关文件规定的学习研究,召开党组会议学习《禹州市党员干部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并研究通过《禹州市人民法院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警澄清正名的实施细则》。③制定《禹州市人民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委员会成员名单。召开成立会议,确定了我院审管办为委员会办公室,下一步实质性开展法官权益保障工作。

    3.党纪处分影响运用错误。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于2021年经组织部门将相关人员考核结果纠正为“称职”等次。

    (五)推进素质强警,提升能力素质方面

    1素质强警工作有短板。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制定《2024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强化媒体沟通。②制定《信息宣传调研工作提升方案》,建立全院通讯员队伍,按要求落实各项提升措施。

    2.业务能力不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严把法官会议和审委会讨论质量,做好法官的参谋以及把好最后的审判关。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并进行交流讨论,同时对产生的发改案件进行分析讨论,分析案件被发改的原因,避免问题重复出现。②组织执行立案人员学习《河南法院诉讼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南》,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及网上操作,准确填写案件信息。③持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大力提倡和推动信息化办案,实现信息化功能最大化。针对干警提出的信息化应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判解决,切实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3.人员招聘、教育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继续加强对中央、省委关于人员招聘录用规定的学习和研究,严把进人入口关,规范招录程序。②制定下发《禹州市人民法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在管理办法中规定聘用人员纳入政治教育范围,严格按照规定狠抓聘用人员管理。③在中层干部和员额法官范围签订保密承诺书,并在中心组学习中加入保密知识学习。

    (六)组织领导方面

    1.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发挥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制定下发《禹州市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钧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助力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举措。②通过院长主持审委会机制指导审判业务,班子成员积极履职,讨论疑难复杂案件,带动整体审判质效提升。③召开党组会对院领导办案情况作出专项要求,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带头办理一审行政案件。④严格贯彻落实已制定的月度结收比考核制度,推动我院案件质量和效率协调发展,同时提升收结案均衡。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均对班子成员的发言提出要求,各班子成员均按照要求认真查摆问题,动真碰硬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②建立支部组织生活会督导提醒机制,机关党委及时提醒党组成员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并进行督导。

    3.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未发挥。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党组会议部署业务工作时,对党的建设工作同步部署,要求以五星支部创建带动法院队伍建设。对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一体推进、同步检查,纳入年度考核。②从业绩突出的干警中评选第二季度“党员先锋岗”,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的带头作用。③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在本支部讲廉政党课,组织党员干警观看法院系统干警违法案件庭审,组织开展了许昌地区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庭审旁听,加大警示教育力度。④机关党委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记录进行全面检查,并责令限期整改,目前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扛牢党建主体责任,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契机,坚决摒弃“一阵风”和“阶段性”思想,以问题整改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二是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定期对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问题整改见成效、不反弹、能持久,对整改问题中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持之以恒,一抓到底,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三是抓好队伍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引导广大干警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盯住问题不放,切实以整改实效体现对党的忠诚,把整改的成果转化为加快发展的动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为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禹州实践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4—8351936;通讯地址:禹州市禹王大道105号;邮编:461670;电子邮箱yzfydangban@163.com。

    中共禹州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9月29日

责任编辑:方圆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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