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事就算说成了,感谢王宝瑞法官耐心调解。”9月25日,在禹州市人民法院,一起因工伤引起的纠纷案件当事人握手言和。
葛某在禹州某加油站从事洗车工作过程中。去年11月,葛某在洗车过程中,被前来洗车的朱某驾驶车辆撞倒受伤,事故造成葛某多出骨折,并住院治疗20多天。
经事故认定,朱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后经法院判决,朱某驾驶车辆保险赔偿葛某相关医疗损失10万余元。
因是在工作期间受伤,葛某又向人社部门申请了工伤认定。经审核后,人社部门作出葛某符合工伤的决定。加油站则认为与葛某不存在劳动关系,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人社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
行政庭王宝瑞法官接到该案后,详细了解事情原由,认为一判了之并不能化解葛某与加油站的矛盾纠纷。本着减少当事人诉累,力促矛盾化解的原则,王宝瑞让葛某与加油站到法院共同协商,并邀请人社仲裁部门参与进行调解。
经过现场调解,加油站相关负责人对葛某受伤一事表达了慰问,并表示将做好安全防护,杜绝不必要的意外事故发生。最终,加油站当场补偿葛某相应损失,撤回对工伤认定不服的起诉。葛某同意加油站方面的处理意见,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