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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行政拘留到当庭赔付 郭连法庭“双轨解纷”书写基层治理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5-03-13 08:25:44


    一面被砸毁的电视墙,一场因装修尾款引发的激烈争执,在郭连法庭曹庭长的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落幕。这起看似普通的装修纠纷案,却因“行政处罚+民事调解”的双轨制纠纷化解模式和“穿透式调解”的司法温度,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生动注脚。

    【案情回溯】

    行政司法联动   筑牢治理闭环

    2024年4月1日,朱某因装修尾款争议与业主王某发生冲突,怒砸其家中墙壁。王某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介入,调解未果后公安局依法对朱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之后,王某将朱某起诉至禹州市人民法院,要求赔偿相关装修损失,郭连法庭受理案件后,曹庭长敏锐捕捉到案件的特殊性:行政处罚已对违法行为形成震慑,但民事赔偿争议仍需实质性化解。依托“公安前端处置+法院后端调解”的全链条治理模式,法庭将工作重心转向修复受损社会关系,避免“案结事未了”。曹庭长并未急于计算赔偿金额,而是以“情绪溯源”切入矛盾内核。

    【调解现场】

    司法温度融化对立坚冰

    面对仍显抵触的朱某,曹法官以心理疏导为主,通过详解《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各项内容,向被告释明违法的成本是很高的,同时向被告展示现场墙壁损毁照片:“您也是从事装修行业的,应该知道装修是非常费心费力的。”直击内心的劝解让朱某反思自己的行为。

    面对王某时,曹法官采用强调换位沟通的方式,多次强调沟通时不要急躁,有理不在声高,换位思考一下每一个人都应相互尊重。王某的态度也渐渐软化。

    在双方各退一步的情况下,原告同意被告提出的支付2500元的赔偿款后双方再无其他争执的调解意见。曹庭长抓住双方和解的契机,以现场履行的方式实现案结事了,完美实现了“修复性司法”,避免出现执行困局。

    【治理解码】

    小案件大文章  双轨制模式解纠纷

    本案中,公安机关的快速处置筑牢“第一道防线”,法院调解打通矛盾化解“最后一公里”,完整演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前端刚性执法,后端柔性疏导。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树立法律红线,法庭引导当事人从“维权对立”转向“协同修复”。在这场从“怒砸墙面”到“温情转账”的蜕变中,司法的刚性与温度、惩戒与教育、效率与公平实现了有机统一。

    (作者:张琦)

责任编辑:方圆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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