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私人影院、桌游陪玩等新业态兴起,该类场所空间私密性高、环境隐蔽性强,部分经营者利用监管盲区实施涉未成年人灰色服务,更有不法分子利用该类场所侵害未成年人,已逐渐成为涉未性犯罪频发的“隐秘角落”。笔者经分析后,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提供擦边服务。私人影院、桌游陪玩等场所低薪聘用未成年女性为客户提供擦边服务,存在将助教陪玩演变为有偿陪侍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尚未达到违法行为判断标准,而罚款、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力度对比非法经营获利空间明显失衡,导致部分经营者将处罚视为可承受的“经营成本”,形成“罚后复开、屡禁难止”的恶性循环。
二是有偿陪侍异化升级。部分新业态经营场所不仅聘用未成年人提供擦边服务,还对可能发生的性犯罪行为持放任态度甚至模糊“暗示”,如在陪玩“套餐项目”下备注“可满足其他不过分要求”或默许可以将“助教”带出场所等,对潜在的性侵害行为持放任态度,极易滋生猥亵、强奸等犯罪行为,且可能构成组织卖淫罪、介绍卖淫罪等。
三是混合业态监管缺位。私人影院、桌游陪玩等经营场所常配置住宿设施,形成“娱乐﹢住宿”混合经营模式。此类场所多采用全封闭包间设计且具备反锁功能,空间私密性极高,同时因其行业属性界定模糊、缺乏统一监管标准,加之未严格执行身份核验制度,导致未成年人可随意出入,客观上为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隐蔽环境。
对此,笔者建议:
一是明确认定标准。通过法律层面明确对组织未成年人提供有偿陪侍的界定标准和认定规范,重点完善针对不同责任主体制定差异化惩戒机制,细化经营场所的监管职责,构建覆盖内容审核、违规行为发现及处置的全链条责任体系,提高违法成本,推动相关责任主体主动落实管理要求,倒逼经营主体履责。
二是加强联合执法。通过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对新业态经营场所实施动态监测与风险预警,持续开展靶向性专项治理行动,同时完善经营主体警示档案与社会信用评级制度,强化分级分类管理措施,形成风险早识别、问题早处置、违规严约束的协同共治格局,引导新业态经营场所在规范与创新动态平衡中逐渐优化行业生态。
三是建立专项管理机制。重点强化私密经营场所技术防控手段与经营者责任机制,推动该类场所安装身份核验技术设备,并对接公安系统实时采集数据,构建场所人员流动的可追溯体系,同时完善该类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责任认定,对于违规者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信用惩戒范围,形成“场所准入、过程监督、事后追责”的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