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为严格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详见下表),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自发布当日起算)。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2025年 6月20日
禹州市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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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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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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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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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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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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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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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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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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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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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豫1081执8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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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州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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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国宾、陈凤英、禹州市众鑫纺织有限公司、海保平、李维五、孙保霞、马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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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贷款网外归还暂收销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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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供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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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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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3616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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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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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豫1081执17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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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州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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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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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业务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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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供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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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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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3616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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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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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豫1081执17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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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州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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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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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业务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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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供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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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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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3616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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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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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豫1081执17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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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州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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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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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业务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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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供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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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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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3616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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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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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豫1081执2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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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州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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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英琪、禹州市华宇瓷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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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贷款网外归还暂收销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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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供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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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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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3616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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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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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豫1081执7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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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州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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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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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归还过渡销账内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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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供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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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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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3616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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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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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豫1081执7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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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州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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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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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归还过渡销账内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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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供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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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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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3616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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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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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豫1081执7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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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州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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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石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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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归还过渡销账内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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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供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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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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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3616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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