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人民法院梁北法庭现有干警7人,其中法官3名,书记员1名,其他工作人员3名。法庭辖梁北、张得两个乡镇81个行政村,人口11.7万人,辖区面积118平方公里。近年来,该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把便民、爱民、为民的思想贯穿一各项工作之中,秉公办案,廉洁执法,充分发挥了人民法庭“理一方民情、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前沿阵地作用,自2010年1月以来,共审结各类案件809件。案件结案率达到96%,调撤率91%。近三年来该庭审理的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8%,上诉案件中无一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体现了“公正与效率”的双赢,为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三年来,该庭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和集体二等功各一次,被省妇联授予“全省巾帼维权岗”荣誉称号,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一、加强队伍建设与审判管理,强化公正廉洁和法官职业意识。
梁北法庭4名正式干警均为女同志,都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庭长、副庭长均为在职研究生学历)。面对受理案件不断增加、案件类型日趋复杂的局面,她们不断强化“公正、公平、高效”的执法理念,提出了“练内功、找内因、办铁案、正形象”的要求,自觉查找自身不足,及时自觉充电,做到法律业务精通,审判技能娴熟。另外,为了熟练操作审判管理流程系统,提高审判质量,庭内定期组织干警交流使用经验,结合院审管办通报文件查漏补缺,提高对审判管理流程系统的实际应用能力。2012年底,该庭审判管理质效考核在全院名列第一。为警醒每个干警慎用手中的权力,不错判一起案件,该庭经常开展廉政执法教育专题会议开展政治理论教育,并要求法庭干警做到每周有学习,每月有汇报,让干警自己查找身上存在的缺点,并制定措施限期改正。三年来,该庭没有发生一起违法办案现象,没有一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二、不断探索新的便民利民措施,开展诉前诉后延伸服务。
在工作中,梁北法庭全体干警以来访接待为窗口,要求对当事人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杯茶水暖心,一声开导问候;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让老百姓少跑一次腿、少等一分钟、少费一份心、少误一点工。为了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该庭实行诉讼引导、首问负责、诉讼风险告知、巡回审判、案后回访,并承诺电话预约立案,还专门开设了“午间法庭”和“夜间法庭”,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三、坚持调解优先,全程调解,坚持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并重。
梁北法庭在审理各类案件时,牢记公正与效率的司法主题,本着“以调为主、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指导思想,调解、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为辖区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审判实践中,该庭干警坚持“法律 道理 感情 公益”四位一体的调解方法。一是运用法律疏导。民事案件中不少是由于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价值评判标准不统一而引起的,对于这类案件,就需要法官主动释明法律,使当事人能产生正确的法律预期;二是讲道理,即以理服人。对于财产及侵权类案件,法官常常结合情与法,向当事人释明其应知的法律义务和道德义务,做到晓之以理;三是动之以情,即以情劝导。对于家庭婚姻 赡养等含有感情色彩的案件,由于双方当事人都处于亲情关系中,法官往往以情作为解决双方矛盾的切入点;四是挖掘公益点,即在涉及集团诉讼以及稳定大局的案件中,通过耐心调解,找到双方利益的共同点,为双方搭建双赢平台,从而消除不稳定隐患。针对个别案件的特殊情况,即使在判决书送达甚至是当事人上诉期间,只要双方仍有调解基础,该庭干警都会不遗余力的投入到调解工作中去。三年以来,在判决书送达和上诉期间,该庭成功调解了45起案件,避免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
四、妥善处理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积极主动配合辖区党委政府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在工作中,该庭始终把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年以来,该庭积极投入到“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等活动中。除了做好日常审判工作外,该庭积极配合辖区党委政府做了大量稳控工作,为当地的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及信访稳定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五、深入扎实开展妇女维权工作。
为切实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梁北法庭充分发挥女子法庭的特有优势,在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妇女维权工作,多方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截止2012年12月25日,禹州市法院“半边天家园”妇女维权中心共为265名妇女提供了维权服务,共减免女性当事人应缴纳的诉讼费用6.53万元,为35名受害妇女儿童提供了免费食宿服务,为57名受害妇女联系到了就业岗位,协助34名家庭困难的受害妇女申请到了低保补助。
六、积极推进社会法庭工作向纵深处发展。
在辖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该庭指导筹建了梁北镇与张得乡社会法庭。特别是梁北镇郭村中心社会法庭,作为我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社会法庭示范点,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该庭辖区内两个社会法庭自成立以来,共解决各类纠纷236件,在法庭的法律指导下,社会法官们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调处了一大批民间纠纷,为当地社会的稳定和谐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