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他人开设赌场聚众赌博,仍为其提供住宅作为赌博场所,并从中谋取利益,俩无知男子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刑律。2013年4月9日,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张洋、张西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去年,张洋、张西明知李光(已判)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聚众赌博,仍旧为李光提供自己的住宅作为赌博场所,并以每天700元、500元的报酬从中获利,后张洋、张西向禹州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洋、张西以盈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系共同犯罪。张洋、张西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