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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赔款引起家庭纷争,古城法庭调解续亲情

发布时间:2026-02-02 16:19:20


    一场意外,让原本和睦的家庭因百万赔偿款陷入僵局;一次调解,让剑拔弩张的亲属重归和睦。近日禹州法院古城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法官以法理为基、以亲情为桥,促使当事人达成一致分配协议,既守护了法律公平,也维系了家庭温情。

    案件详情

    2026年1月28日早晨大雾弥漫,去法庭的路上,连文静庭长神情凝重的问向法官助理“迎旭,看着这雾,也不知道今天这个案件当事人能不能按时来,咱们再努努力,争取能帮当事人把纠纷彻底化解掉,让一家人消除隔阂,不能让这一家子再雪上加霜了”。

    去年1月,张某因交通事故意外离世,事故责任方赔偿近120万元,这笔承载着慰藉与保障的款项,却成为引发家庭矛盾的导火索。因赔偿款分割问题未能达成共识,张某父母与儿媳反目成仇,一纸诉状将儿媳和孙子诉至法庭。考虑到赔偿款涉及当事人核心权益,为避免款项转移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法庭根据原告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审查后裁定冻结被告司某账户中由其保管的部分赔偿款,为案件后续审理与执行筑牢保障。

    审理中,承办法官深知此类家庭纠纷的特殊性——单纯的判决或许能划分财产,却可能彻底割裂亲情。因此,法官并未简单就案办案,而是先梳理案件事实,深入了解双方矛盾根源:原告年事已高,担忧晚年生活无依,还有共同债务需要清偿,希望通过分割赔偿款获得稳定保障,清偿共同债务;被告则认为其作为死者的妻子,同样享有合法权益,孩子还尚未成年,需要花钱的地方还很多。双方的诉求皆有合理之处,矛盾核心在于缺乏有效沟通与相互理解。

    开庭当天下着大雪,原告准时到法庭。但被告没有来,电话不接,拒绝沟通。法官向原告了解到被告司某娘家的地址后,为化解这场亲情危机,带领书记员登门做调解工作。向其释明《民法典》中关于共有物分割、法定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赔偿款的性质与分配原则。司某其表示愿意到庭应诉,遂重新定了开庭时间。

    约定的开庭当天一大早,原、被告及双方家属均到庭,法官、法官助理开展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让双方在明法知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引导当事人回忆昔日家庭和睦的点滴,换位思考彼此的难处,唤醒大家对亲情的珍视。

    调解工作持续到中午1点多,双方当事人终于放下芥蒂,自愿达成一致分配协议:近120万元赔偿款根据各方实际需求、生活状况及法定权益进行合理划分,既保障了原告的养老需求,也兼顾了被告及其儿子的生活与成长开支。协议达成后,被告按约定履行了款项,原告申请解除对被告司某账户的冻结措施,各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握手言和,一场持续数月的家庭纷争就此落幕。

    “感谢法官的公正调解,不仅帮我们分清了款项,更保住了我们的亲情。”案件办结后,原告动情地说道。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是古城法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理念的生动实践,也是“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具体体现。在处理婚姻家庭、共有物分割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纠纷时,古城法庭始终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既要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要注重化解矛盾、修复关系,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

    法官提醒

    死亡赔偿金并非遗产,其本质是对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离世导致生活资源减少或丧失的经济补偿,属于死者近亲属的共有财产。分配时,建议近亲属优先自行协商;协商无果时,可参照遗产法定继承顺序合理分配。分配时,应先扣除必要的合理费用,再综合考虑亲属关系、抚养赡养义务、与死者生活的紧密程度、共同生活时长及劳动能力等因素确保分配公平合理。

责任编辑: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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