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马庭长了!要是等判决执行,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现在拿到赔偿款了,我就能安心回家养伤了。”1月26日,在火龙法庭调解室,拿到赔偿款的原告董某紧紧握住马庭长的手,激动地说道。
这场涉及七方当事人、案情复杂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在马庭长长达四小时的耐心调解下圆满化解,被告当场履行协议,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以司法温情守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案件详情
2025年7月7日,原告董某受被告李某安排,前往禹州某工地干活,不料在作业过程中被机器意外打伤左脚,造成皮肤撕脱、骨折。事故发生后,董某先后去多家医院治疗,产生了一系列费用,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将李某及项目方等主体列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同时申请对伤情进行鉴定,以确定具体损失数额。
火龙法庭受理该案后,马会娟庭长第一时间审阅卷宗,发现该案涉及主体众多、法律关系复杂,若简单启动鉴定程序并作出判决,不仅耗时较长,还可能加剧各方矛盾,导致原告董某无法及时拿到赔偿款。秉持着让当事人用最少的时间快速解决纠纷,让原告董某早日拿到赔偿款回家养伤的初心,马会娟决定优先尝试调解化解矛盾。
调解伊始,各方分歧明显,原告董某因伤情较重、费用支出较大,情绪较为激动,坚持要求先进行伤情鉴定,再通过判决强制执行。各被告则对责任承担比例各执一词,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僵局,马庭长没有气馁,而是采取“背靠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逐一与各方当事人沟通交流。通过充分释法明理,耐心倾听各方诉求,分析鉴定程序的耗时、判决后可能面临的执行难题,马庭长反复沟通、调解。各方当事人彼此也从最初地剑拔弩张逐渐变得平和理性。经过整整四个小时地不懈努力,各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达成后,马庭长又督促被告按时到场履行协议。2026年1月26日下午3时,在火龙法庭,李某将赔偿款35000元足额交付给原告董某,这场复杂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就此圆满化解。
“案结不是目的,事了人和才是追求。”马会娟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