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中,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坚持“访、便、调、稳”四字方针,全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有力的促进了禹州市的和谐稳定,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当地群众的好评。
一是了解民意立足“访”。各乡镇分包院领导注重加强与党委、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一村一法官”活动开展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干警深入分包村庄,密切与群众的联系,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对群众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建立台账,一一落实。
二是法律服务践行“便”。该院坚持司法便民理念,延伸司法服务触角,采取上门提供法律服务、下乡搞法制宣传、开展巡回审判、编制发放《便民法律服务手册》等措施,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司法服务。
三是工作方法着重“调”。对于发现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坚持“调”字挂帅,从法律、习俗、情感等多角度入手,注意借助诉调对接工作平台,让矛盾有序分流、有序化解。
四是社会效果追求“稳”。该院牢牢把握促和谐稳定的活动目的,通过妥善处理矛盾纠纷,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使村庄社会和谐稳定,让百姓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