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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法院和承办法官表示致以最诚挚的感谢!”

  发布时间:2026-03-06 17:19:59




    新年伊始,开工第一天,一名男子火急火燎来到磨街法庭,语气焦急万分:“法官,我孩子上不了学了!咋办?”

    方先生(化名)曾是一起子女抚养纠纷的被告,2024年与原告孙女士(化名)离婚时,约定儿子由孙女士抚养,孙女士拥有孩子抚养权。

    但由于经济条件困难,2025年8月,孙女士将儿子送回方先生处抚养。转眼儿子已到上幼儿园年龄,方先生前往学校了解到,需要将儿子户口转回上学地才能办理入学手续,但因儿子的抚养权归孙女士,户籍也在孙女士处造成了孩子入学障碍。

    无奈之下,方先生前来法庭,咨询儿子抚养权变更问题。但案件尚未立案,开庭时间未到,开学已迫在眼前,情急之下方先生向法官请求帮助。

    磨街法庭庭长于亚莉听完方先生的陈述,随即电话联系孙女士,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沟通发现,2024年双方离婚后,孙女士独自抚养孩子倍感压力,方先生理解孙女士单独抚养儿子的辛苦,并表示愿意抚养儿子,承担抚养费。

    “处理此类家事纠纷,要兼顾法理情,贯彻调解优先,尽力修复关系,这样才能实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于亚莉告知双方当事人孩子年龄尚小,需要父母的关心和呵护,应尽量减少因父母离婚给孩子带来的不良影响。同时,于亚莉结合婚姻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对双方进行疏导,讲明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父母要共同承担起责任,维护好亲情关系。

    最终,方先生与孙女士达成和解,孙女士同意儿子归方先生抚养,方先生则表示抚养费无需孙女士承担,孩子上学问题顺利得到解决。

    “感谢于法官,孩子的上学问题终于解决了!我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方先生给于法官亲手写了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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