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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普法乡村行,法治护航“半边天”

发布时间:2026-03-10 10:49:29



    阳春三月,在第“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之际,3月8日,禹州市法院联合禹州市妇联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将法治关怀送到农村妇女身边,用法治力量为乡村振兴添砖加瓦。

    “婚姻期间遭受家暴,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配偶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该赠与行为是否有效?”“女职工生产期间,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在浅井镇麻地川村,禹州法院法官助理刘佳琪围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结合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婚姻财产分配、家暴维权、土地权益保障等热点问题,并现场进行互动,告知大家如何预防和应对家庭暴力、如何维护自身财产权益、如何处理婚姻家庭纠纷等问题,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农村妇女是乡村建设的重要力量,此次活动通过普法宣传,提高了农村妇女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有效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矛盾,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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