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对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意义重大。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忠诚履职、挺膺担当,矢志不渝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对标对表党中央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当前我们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需要着力破解的认识偏差和惯性思维。比如,一些地方关注“数据指标”多于聚焦“实质化解”,一些人满足“结案了事”多于追求“案结事了”,一些地方看重“亮点盆景”多于推进“基础工程”,一些地方强调“业务能绩”多于夯实“作风根基”……凡此种种,归根结底是政绩观出了问题。因此,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从四个维度上精准发力,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司法实践。
第一个维度“固”,就是要固魂、固本、固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政绩观问题,归根结底是党性问题、立场问题。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必须以坚强党性引领正确政绩观落地生根。固魂,就是要筑牢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治轮训等载体,持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引导干警从政治高度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固本,就是要坚守司法为民的价值追求。通过学习研讨、形势研判、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准确把握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战略考量。固向,就是要强化护航发展的行动自觉。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找准司法服务的结合点,在优化营商环境中主动作为,在防范化解风险中勇于担当,在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上持续用力,通过务实管用的司法举措让政策落地有声。
第二个维度“提”,就是要提质、提能、提智,以正确政绩观守好公正防线。审判为要,质量为基。提质,就是要以敬业之心抓实案件质效。围绕立审执破访五大环节,抓实当事人“一件事”改革,全力防范程序空转,定期开展裁判文书点评,对发改案件、瑕疵案件逐案开展复盘,在比较中找差距、在学习中促提升。狠抓未结案清理工作,锚定“控制增量、消化存量”目标,建立管理台账、实行逐案销号。对于“骨头案”,要有“理旧账”的担当,集中力量限期办结。提能,就是要以大局之观延伸审判职能。主动把审判工作融入发展大局,对涉重点项目、涉众型纠纷等案件实行风险评估前置,向党委报送审判态势分析报告,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社会治理短板,及时发出高质量司法建议。提智,就是要以精进之志提升履职本领。积极构建“审学研”一体化体系,注重在学习中办案、在办案中研究、在研究中提升。常态化开展案例研讨、业务交流、法官讲坛等活动,推动理论研究与审判实践深度融合。
第三个维度“行”,就是要行制、行事、行责,以正确政绩观狠抓工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没有执行力,再好的思路也是纸上谈兵、再响亮的口号也是空中楼阁。行制,就是要让制度刚性运行。要把规范化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健全审判管理、队伍建设、政务保障等各领域制度体系,明确操作指引、统一工作标准,强化制度执行闭环管理。行事,就是要让工作落地见效。推行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将积案清理、执行攻坚、多元解纷等重点任务分解为具体项目,组建工作专班集中攻坚,由牵头部门定期会商协调,明确实施路径、节点和预期成果。院庭长带头深入庭审现场、执行一线、信访窗口,在办案一线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行责,就是要让责任层层压实。岗位就是责任,履职必须尽责。院庭长扛起管理之责,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通过阅核制把好质量关;审执岗位扛起办案之责,不仅要追求结案数量,更要注重矛盾化解深度;综合部门扛起保障之责,服务好审判一线。
第四个维度“督”,就是要督人、督权、督效,以正确政绩观建设高素质队伍。督人,就是要以严的基调管好队伍。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审判执行岗位定期排查、动态管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督权,就是要以刚性约束规范权力。完善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落实院庭长阅核制,对重大疑难案件、四类案件重点把关,把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对立审执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督效,就是要以实绩实效区分高下。优化干警考核办法,杜绝简单以办案数量论英雄,加大案件质量、矛盾化解效果等指标的权重。
(作者系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