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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沂蒙精神 传承司法薪火

发布时间:2026-04-13 09:27:58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战略部署,为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实现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县委加强和改进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提供了根本遵循。山东省蒙阴县作为沂蒙精神的重要发源地,赓续红色根脉、传承司法薪火,是审判工作的精神底色与时代使命。我们始终坚持把抓好《意见》贯彻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有机结合,一体推进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为推动新时代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能,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法院力量。

    筑牢政治根基,以“党委领航”把准审判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政法战线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安全保障”。县委认识到,人民法院作为政治机关,审判工作是全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法治保障和县域治理的关键支撑,必须站在全局高度统筹谋划推进。

    强化思想引领。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稳法院工作正确方向。县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意见》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引导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发挥“头雁效应”。同时,纳入法院干警政治轮训、任职培训的必修课程,实现学习培训全覆盖、常态化,推动全体法院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融会贯通。“党群同心、军民情深、水乳交融、生死与共”的沂蒙精神,是党和国家的宝贵精神财富。要将沂蒙精神深度融入党建与审判工作,深化“沂蒙精神﹢司法”双学融合机制,把沂蒙精神作为政治建院之“魂”、队伍塑形之“根”,教育引导干警传承“水乳交融、生死与共”的为民本色,厚植“如我在诉”情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

    强化制度保障。坚定不移抓规范,完善县委常委联系法院、定期听取法院汇报、审判权力运行监督等机制,确保司法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严格执行重大敏感案件党委统筹协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将审判质效纳入全县综合考核,营造依法独立审判的良好环境。

    聚焦保障大局,以“精准服务”赋能县域发展。当前,蒙阴正处于转型升级的攻坚期、振兴发展的关键期。县委坚持将审判工作融入全县发展整体格局、中心任务,以全程化的优质服务、强有力的裁判执行,营造安全、公平、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立足产业发展服务大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部署,强调要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这为县域特色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政策动能。县委紧扣这一战略导向,立足蒙阴生态强县与蜜桃之乡优势,致力于打造长三角地区的“果篮子”、休闲旅游“后花园”和产业转移“大后方”。县委将环境资源审判纳入全县生态保护重点督办内容,深化“法护云蒙·青绿崮乡”司法品牌,完善府院联动机制,以最严密法治守护绿水青山。支持法院建立“蜜桃法庭”等功能载体,推动司法服务深度融入蜜桃产业的种植、管理、销售、加工等全链条,为特色产业发展提供全流程法治保障。

    立足维护稳定服务大局。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十五五”规划纲要也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县委紧抓新时代“枫桥经验”试点建设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双轮驱动,推动法院抓细抓实“六大行动”。通过全链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并重点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全力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实质化解。持续擦亮“崮下红枫”基层治理品牌和“孝和阂解”家事审判品牌,将“孝和”文化深度融入调解工作全过程,以传统文化力量促进多元解纷,引领乡村文明新风。

    立足法治环境服务大局。县委始终站在对党的事业负责、对法治建设负责的高度,促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把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摆在突出位置,聚焦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难点、痛点,高效处理各类案件,让企业和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发展。督促法院为新兴产业和重大项目提供全周期法治保障,以一流法治环境筑牢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撑。

    紧盯责任落实,以“过硬作风”锻造过硬队伍。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各种不正之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出,“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院,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健全司法责任追究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为锻造过硬政法队伍提供了行动指南。县委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大力弘扬“五实”“五干”工作作风,以严实作风加强管理、提升素能、压实责任,奋发有为推动新时代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党建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县委严格督促法院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干警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畅通监督渠道,对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问题“零容忍”,坚决严肃追责。同步强化组织关怀,落实履职保障与优待政策,关注干警身心健康,锻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沂蒙司法铁军,着力营造“法官清廉、法院清正、司法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院队伍。县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一体统筹法院队伍建设。实施“青年干警红色育苗”计划,通过名师带徒、案例研讨、跨部门交流等方式,全面提升干警专业素养与实战能力。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引导干警深刻把握公平正义、司法为民、服务大局、权力制约监督等要求,自觉将其作为指导实践、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坚决抵制不当干预。

    深化改革创新提升司法效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为基层司法改革指明了方向。县委致力于提升司法改革的系统集成效能,将支持法院改革作为推动县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把相关事项全部纳入全县深化改革台账,加强统筹,一体推进。系统部署司法责任制、审判质效等关键领域改革,全力支持数字法院建设,以科技赋能审判执行,积极鼓励法院在“沂蒙红色法院”建设、信访终结、破解执行难等方面探索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蒙阴经验”。所有改革成果都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生动实践,都落脚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蒙山高,沂水长,沂蒙精神永放光。”沂蒙精神是蒙阴发展的精神密码,更是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力量源泉。蒙阴县委将始终牢记初心使命,以坚定的政治担当、务实的工作举措,坚决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全力支持保障法院依法履职、开拓创新,让红色基因在司法实践中代代相传,让沂蒙精神在法治建设中熠熠生辉,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蒙阴、法治蒙阴,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方圆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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