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事纠纷的妥善化解,关乎亲情维系与社会稳定。近日,禹州市人民法院古城法庭秉持“和为贵”的司法理念,成功调解一起祖孙辈间的遗产继承纠纷案件,以柔性司法化解亲情隔阂,让冰冷的遗产之争回归亲情联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案件详情
原告张某自幼父亲早亡,随改嫁母亲生活并更改姓氏。其祖母林某晚年思念孙辈心切,于2023年将张某户口迁回原籍,2025年,林某突发疾病离世,张某与姑姑和同父异母的姐姐郭某因遗产继承问题产生分歧,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多年亲情陷入僵局。无奈之下,张某以其祖母林某口头承诺百年后遗产由其继承为由,将姑姑和郭某诉至法院,要求继承祖母遗产。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连文静深入梳理案情,敏锐察觉到这起纠纷并非单纯的财产之争,核心症结在于亲情隔阂与沟通不畅。若简单一判了之,不仅无法化解矛盾,还会进一步撕裂亲属关系,违背家事审判的初衷。为守护亲情、修复家庭关系,古城法庭主动启动家事调解程序,承办法官秉持耐心、细心与同理心,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
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当事人释明遗产继承相关法律规定,厘清口头承诺与法定继承的法律边界,引导双方理性看待财产分配;另一方面,从亲情伦理角度出发,追忆祖孙情深、姑侄及手足情谊,唤醒双方内心的亲情羁绊,劝说大家摒弃隔阂、互谅互让。
在法官的温情疏导与法理阐释下,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对立情绪,主动换位思考,最终就遗产分配达成一致和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一场因遗产引发的家庭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此次调解,古城法庭以调解为桥、以亲情为纽带,将法理与情理深度融合,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修复了破损的家庭关系,彰显了家事审判“柔性司法、温情司法”的独特魅力,为辖区内家庭纠纷的柔性化解提供了生动实践,也为构建和谐家庭、平安禹州注入了司法温度。
【法官寄语】
家事案件无胜负,唯有亲情延续与修复。遗产继承纠纷背后往往是情感期待与现实利益的碰撞。司法既要守住法律底线,更要传递‘家和万事兴’的温度。希望当事人能珍惜血脉亲情,让此次矛盾成功化解成为家庭重归宁静的起点。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