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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岁的他,轻装再出发

发布时间:2026-06-25 10:01:47


    “感谢法官的帮助和信任,债清了,日子总算熬出头了!”在地头劳作的季某,对着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法官马小英和法官助理说。此次,马小英和法官助理赶往曹埠镇上漫社区,是为了给季某送信用修复证明书。

    2014年12月,季某陷入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法院判决其赔偿受害人24万余元。法官发现季某还因买卖合同等纠纷被法院判决应给付8万余元货款,债务合计超过30万元。

    为了还债,季某在工地绑钢筋、搬材料,也去虾场打过工,想方设法用微薄收入分批偿还债务。可几年过去,仍有13万余元没能还清,申请执行人无奈申请强制执行。

    一边是家境困难却坚持还款的被执行人,一边是苦等兑现权益的申请执行人,法律天平这杆秤,该怎么摆?

    马小英全面核查了季某的财产状况,发现其所负债务确实是家中变故所致,而非因赌博、挥霍消费等不良原因导致,且一直诚实守信,同时季某已65岁,无固定工作,家里尚有年老体弱的母亲和妻子需要扶养,家庭年收入4万元左右。突如其来的变故,犹如一记重锤砸向了本就很脆弱的家庭。

    于是,她引导季某申请启动“类个人破产”程序,进行全面债务清理。

    经审查,如东法院认定季某符合“类个人破产”程序的适用条件,裁定受理了他的申请。

    鉴于该案破产管理事务较少,且无需代表被执行人季某另行参加诉讼等其他法律程序,法院根据相关规定,决定由马小英直接履行破产管理人职责。

    债权人会议上,法院详细展示了季某的负债原因、还款记录、家庭现状及可供分配财产等状况,全力寻找各方可接受的“最大公约数”。为最大程度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同时考虑到季某涉及交通事故案件申请执行人的家庭状况亦艰难,马小英又通过“司法救助”方式为他们解决了部分赔偿款项。双方约定,季某首期款项履行后,债权人即同意解除对他的失信、限高等强制执行措施;如未按期履约,债权人有权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措施。

    2023年4月,季某的债务清偿计划获通过,相关债权人的欠款由季某分三年履行完毕。

    2026年4月,随着最后一笔执行款汇出,如东法院依法裁定终结季某的“类个人破产”程序。68岁的季某,终于卸下包袱,重新出发。

责任编辑:方圆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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