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消费是指以情绪价值为主要效用来源的消费新形态,消费者偏好由产品功能转向其附带的放松减压与自我表达等情感满足,包括但不限于原创周边产品、直播打赏、陪聊等消费活动。近年来在消费迭代升级和网络平台普及的双重推动下,情绪消费愈发普遍。与此同时,情绪消费中存在情感诈骗、用户非理性消费、预售模式下损失追偿难等问题,影响这一新型消费的健康发展,笔者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情感语音平台准入门槛低滋生情感诈骗。情感语音平台涵盖游戏陪玩、语音陪聊等板块,平台注册多以“手机号﹢验证码”为认证方式,注册门槛较低。部分犯罪分子利用平台用户情感需求,通过虚构性别、年龄等身份信息与他人建立亲密关系,获取非法利益。
二是直播特殊话术诱导用户非理性消费。部分用户观看直播时,通过充值购买虚拟礼物打赏,以此获得主播关注、互动及情感慰藉等精神满足。部分主播为拉高自己人气、形成粉丝群体,通过虚构自身所遇危机、情感绑定等特定话术诱导消费者短期内进行高频次大额打赏,导致消费者财产受损、情感落空。
三是“卡片周边”预售模式致使损失追偿难。情绪消费类商品中的“卡片周边”,因与动漫、动画、游戏高度关联,成为特色用户群体情感投射载体。商家为提高销量,随机将制作精美的稀有卡片放入卡片盲盒中。为避免消费者拆封盲盒后,以未获取到稀有卡片为由退款,商家采用全款预付制模式,致使消费者资金风险增高。
作为追求精神满足的情绪消费,因缺乏全流程有效监管和信息公开机制,易导致这一新型消费市场无序发展。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培育消费新增长点,促进服务消费提质升级,笔者提出以下三点建议:一是提高平台准入门槛。相关平台应参照网络直播管理规定,对用户身份核验增添人脸识别等核验程序,并向省级网信部门备案,压实平台监管责任。二是强化支付环节风险管控。支付机构需对高频次、多人数小额转账账户进行资金风控,在支付时发送风险警示弹窗提示法律后果,引导当事人理性消费。三是推行预售信息强制披露制度。商家需在预售页面显著位置披露实际经营主体信息、与上游厂商的订货信息及预期生产排期表,对违反披露义务的商家、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处罚。